(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支持河南等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巩固提升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地位。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和装备,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支持发展高效旱作农业。高质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发展油料、生猪、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生产,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十一)推动省际协作和交界地区协同发展。围绕对话交流、重大事项协商、规划衔接,建立健全中部地区省际合作机制。加快落实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部六省省际交界地区以及与东部、西部其他省份交界地区合作,务实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深化大别山、武陵山等区域旅游与经济协作。加强流域上下游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充分发挥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作用,建立淮河、汉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促进产业协同创新、有序转移、优化升级。加快重要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地区融合发展,推动长株潭跨湘江、南昌跨赣江、太原跨汾河、荆州和芜湖等跨长江发展。
四、坚持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部
(十二)共同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严格取用水管理。继续深化做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长江岸线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保护自然岸线和水域生态环境,加强鄱阳湖、洞庭湖等湖泊保护和治理,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保护长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加强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实施河道和滩区综合提升治理工程。加快解决中小河流、病险水库、重要蓄滞洪区和山洪灾害等防汛薄弱环节,增强城乡防洪能力。以河道生态整治和河道外两岸造林绿化为重点,建设淮河、汉江、湘江、赣江、汾河等河流生态廊道。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推进长江中下游、华北平原国土绿化行动,积极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推行林长制,大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系统保护,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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