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商会应推行诚信承诺

来源:民政部等八部委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8-12-05 | 40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协会商会应推行诚信承诺。《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第十条,要求协会商会推行诚信承诺,内容如下:
推行诚信承诺。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登记后,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书内容。要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承诺,做到不强制入会,不强行服务,不搞乱评比、乱培训、乱表彰,不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培育诚信服务品牌,增强诚信服务意识,拓展诚信服务内容,创新诚信服务方式,不断提升诚信服务能力。 
协会商会应推行诚信承诺来自民政部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全国工商联 2014年10月31日发布的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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