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来源: | 来源:政策解读 | 时间:2020-09-12 | 4820 次浏览 | 分享到:
哪些是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国务院令第639号,发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七十七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1、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2、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3、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4、击打列车;

5、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

6、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7、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8、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或者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通行;

9、擅自开启、关闭列车的货车阀、盖或者破坏施封状态;

10、擅自开启列车中的集装箱箱门,破坏箱体、阀、盖或者施封状态;

11、擅自松动、拆解、移动列车中的货物装载加固材料、装置和设备;

12、钻车、扒车、跳车;

13、从列车上抛扔杂物;

14、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

15、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16、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

相关信息:

铁路安全管理热点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