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核发取消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核发,取消许可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通信管理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时,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落实股比限制要求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2.加强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监测,督促其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
3.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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