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已废止
2021年6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发〔2021〕14号印发通知,公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保监发〔2006〕2号)同时废止。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保监发〔2006〕2号)同时废止。
本准则施行前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其他监管规定与本准则相冲突的,以本准则为准。
相关信息
664
33天前
994
39天前
1016
44天前
1480
45天前
6930
45天前
1420
48天前
1918
49天前
18949
50天前
15172
50天前
758
50天前
969
54天前
1397
55天前
1113
55天前
1394
60天前
1202
61天前
2679
96天前
63517
137天前
28261
153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