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等6部行政法规已经废止,《信访工作条例》已经在2022年5月1日生效,替代了废止的《信访条例》。
一、信访条例情况
《信访条例》是国务院2005年1月10日发布的条例,是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而制定的法规,自2022年5月1日起废止。
2005年1月5日,《信访条例》由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202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52号国务院令决定废止该行政法规。
2022年4月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信访条例》(2005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予以废止,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信访工作条例出台
《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1月24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于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信访工作条例》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
《信访工作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三、已经废止的《信访条例》与现行有效的《信访工作条例》的区别
第一,《信访工作条例》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规格高于《信访条例》。
第二,《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5月1日生效,替代2022年5月1日废止的《信访条例》。
第三,《信访工作条例》强化了党领导信访工作,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而废止的《信访条例》是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第四,《信访工作条例》能体现新时代要求,而《信访条例》实行了17年,已不合时宜。
以上内容于2023年12月10日19:39:40修改。
相关信息
176
12天前
422
18天前
415
23天前
713
24天前
6240
24天前
398
27天前
873
28天前
18208
29天前
14573
29天前
353
29天前
465
33天前
735
34天前
558
34天前
803
39天前
700
40天前
2292
75天前
62589
116天前
26231
13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