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商务信用建设开展事前信用审查
推动将审核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等列为商务领域行政审核、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等工作的一般程序。
探索对诚实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或服务受限等预防和惩戒措施。
完善信用审查程序,调整优化标准,推进信用审查合理化、规范化。
以上摘自【商务部关于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函﹝2018﹞762号)】
667
33天前
999
39天前
1020
44天前
1483
45天前
6930
45天前
1423
48天前
1923
49天前
18949
50天前
15176
50天前
758
50天前
970
54天前
1399
55天前
1113
55天前
1394
60天前
1203
61天前
2680
96天前
63520
137天前
28278
153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