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其行为取决于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国企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
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国有企业又兼具商业性和公益性质,其商品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公益性则体现为建立国有企业一般是为了实现国家调控经济的目的,起到了促进国民经济各方面发展的作用。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由于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个别中央企业承担的责任比较特殊,应归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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