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来源: | 来源:国发(2020)13号) | 时间:2022-01-25 | 22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已取消

取消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许可后,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对可能导致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征求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意见,科学分析建设项目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保护要求。

2.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审批部门

设区的市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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