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商会应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来源:民政部等八部委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8-12-05 | 1633 次浏览 | 分享到:
协会商会应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第七条,要求协会商会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内容如下:
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标准化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本行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行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专业调解作用,积极协调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关系,维护会员和行业整体利益。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代表会员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调查、申诉、应诉工作,参与协调贸易争议。 
本文信息来自民政部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全国工商联 2014年10月31日发布的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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